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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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9:36
需要首先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能越权扩权,同时不能违背“自愿原则”,以学校之名要求家长做什么。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家长以自己配合学校、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要求其他家长也必须这样做,这就属于强人所难。自愿的家长有志愿者精神,这值得肯定,但不能就此贬低其他家长,这属于个体不同的选择。
家长参与学校的非教育事务,也应该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一方面,有的家长对公共事务并不上心,就连家委会选举都不参加,这是家长放弃自己的权利,既可以理解,也不必强求。
另一方面,有条件与相应资源的家长可以“义工”方式参与学校事务,如作为专家、学者主动给学生开选修课,有较多空闲时间的家长到学校帮助执勤,维护上学、放学时的秩序等,这都应该基于“自愿”,而不是强制安排。
作为家长,我觉得可以这样做:
1. 通过参加晚自习,家长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学习状态。孩子们在晚自习中的专注度、学习方法、学习效率等方面,都可以通过家长的观察得到体现。这样,家长可以更全面地掌握孩子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学习中的问题。
2. 这种做法还有助于提高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度。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参与孩子的学校生活,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孩子的兴趣爱好和发展方向,从而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3. 家长的参与能够给孩子带来多重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孩子会因为家长在身边的陪伴和支持,感到更加安心和自信,从而在学习上更加投入。另一方面,家长也可以通过与老师的交流,了解到家校共育的重要性,从而在家庭教育中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