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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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2:57
现在的父母一般都比较通情达理。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女方出装修费,而女方也有能力出得起装修费的话,这种做法无不可,毕竟选择结婚的初衷就是两个人共同努力建设一个小家,在这个小家里开始新的生活,男方准备好了房子,女方再为家里做一点其他的贡献很公平。思想和地域有关,不强求认可。但的确合情合理,现在买房也不是小数字,一般家庭都是父母拿出半辈子积蓄给儿子结婚准备套房。而且只有在婚前全部房款已结算的情况下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只是付了首付,婚后女方参与还贷,这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再说家电装修一类的不可能挺一辈子不坏不旧,以后换家电换装修风格的钱不还是夫妻俩共同的工资嘛,这样看女方不是绝对的劣势,并且,应该相信中国的法律,在离婚判决的时候,法院顾及子女而把房子判给女方的例子也有很多。总之,当明确了对方的心意决定结婚以后,不应该太计较利益得失,自己想清楚要付出的和可能失去的,如果还愿意和你选择的他走入婚姻,也要相信某一天出现危机,法律会保护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