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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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8:18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因为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地规定,婚前的房屋加上配偶的姓名,实际上就可以视为一方对另外一方的赠与,因此财产的性质已经变成了共同拥有的。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婚前的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由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房子。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6、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7、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人在婚前就会购买房屋,在结婚之后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姓名,这完全是可以的,而且这种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是一种赠与的性质。添上姓名之后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