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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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9:49
6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对王林清案做出了最终宣判,对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对王林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0万,以及以非法获取国际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除了缴纳罚金之外王林清还必须将受贿所得的全部财务上缴国库。
2008年到2018年期间,王林清担任最高人民*民一庭助理,他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为个别单位和个人提供审理案件帮助,并且还非法收受他人的贿赂,涉及金额共计2000多万元。除此之外,在2018年时王林清还在他人的指使下以借阅的方式骗取了相关案卷,随后又以*的方式把材料泄露给了他人,经过国家保密局鉴定,这些流传出去的材料中有5份都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
根据对相关事实的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还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关证据,其中包括王林清的受贿证明、受贿事实以及金额往来,而王林清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贿赂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由于涉及国家秘密,因此庭审时检察机关并没有公开王林清涉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内容,但经过审理确认了王林清的犯罪事实。
鉴于王林清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也对他认罪悔罪的态度进行了从轻处罚,故在中级人民*的判决中以15年有期徒刑和100万罚金落幕,尽管王林清提出了上诉,但北京市高级人民*仍然驳回了上诉。因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是首要的,而王林清所犯的受贿罪不仅影响了法律秩序,也让百姓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是不可容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9:49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一审公开判决,被告人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对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处以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我认为应该是不会驳回上诉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9:50
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获取国家的机密,受贿,利用自己的职权联合其他人,来给案件审理提供便利,非法收取其他人的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9:50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对被告人王林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