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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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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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18:50
在2011年至2015年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旨在提升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安全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首先,2012年是关键的一年,国家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开始建设。上半年,进行平台相关软硬件系统的招标;年底,建设完成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和备份中心,同时构建并优化电子监管基础设施,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应用系统的功能。
接下来的几年,监管目标逐步扩大。2012年,重点是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包括进口药品;2013年,地方增补基本药物和药品制剂全品种监管开始实施;而到了2015年,药品制剂全品种电子监管全面铺开,实现了从生产到终端的全程监管。
批发企业的监管工作早在2012年底即已完成,所有批发企业需对所有赋码药品进行电子追踪。零售药店方面,2012年在西部12省部分药店试点电子监管设备,随后逐年扩大范围,直至2015年全国所有零售药店纳入监管。医疗机构的电子监管则根据卫生部的部署逐步展开。
最后,高风险医疗器械和原料药的电子监管也被计划在适当时候启动,进行试点并探索实施电子监管的可能。这一系列规划体现了对药品安全的持续关注和科技手段的运用,确保了药品流通的全程可追溯,增强了公众对药品安全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