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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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03:11
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这部分群体在车祸中也是可以索赔误工费的,但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退休后除了养老保险待遇之外,还有其他的工资收入,如果退休后没有参加其他的工作,那车祸也没有给当事人造成实际误工损失,自然就不能索赔误工费。
一、已到退休年龄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如果当事人还在工作的话,即便到了退休的年龄,也可以依法向保险公司提出误工费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一般车祸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综上,对于退休年龄的群体是否有误工费的这个问题,得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分析的,可是,法律上绝对没有规定过,只要到了退休年龄就一定没有误工费。即便有误工损失,关键也得看到底是谁得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