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集体财产。土地补偿金可以视作财产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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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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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02:48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承包土地收益。
据此,可以知道征土地补偿款并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适用继承法对征地补偿款补予以分割。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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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02:49
浙江孙律师:
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可以继承,但是农村宅基地有其特殊性 ,需对不同的土地性质做不同处理。追问是种植的土地,不是宅基地
追答种植的土地也有划分种类,包括自留地和承包地。
如果是承包地,可以继承。自留地适用宅基地制度,家人都死亡的,不得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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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02:49
首先应知道土地被征收补偿费国家是这样补偿的
费用计算: 年公顷产值;假设9万元 。
土地补偿费:占地公顷(假设10公顷)乘4.5乘(10年)=450万元
安置补偿费:占地公顷(假设10公顷)乘4.5乘(20年)=900万元
(假设)村里 10公顷被征土地应得900万元安置补偿费除以全村人口=发放或钱不发放。人员被的安置补偿费领取(得到)单位安置。
在土地承包中,有生的不填、死得不去的原则,由于人已经不在世,不能得到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各省有各省的发放标准,依据《继承法》应该由有继承权的人领取。追问情况是这样,我姑姑一家10口人,在灾难中去全部遇难。再无直属亲属,现在我姑姑的儿子的丈人想继承这笔补偿费,他有继承权吗?我作为姑姑的亲侄子,我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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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02:50
你好,不可以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1 02:50
现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范围包括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于其他人的亲属在法律上未规定继承权,因此可能继承不了!
但如果生活困难,可以通过申请救济方式继承一部分;追问我父亲和姑姑是姐弟,我父母也过世了,我有代位继承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