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执行机关通常是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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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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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09:38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执行地一般是指定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县级以上的*机关在决定执行取保候审之后,会通知嫌疑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对嫌疑人执行取保候审。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异地取保候审,只不过难度比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