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东把房子卖了,但是我也想买下来,我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法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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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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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22:34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你是不是享有优先购买权,请对照以上条文。
另外,所谓的优先购买,必须是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主要是指合同的价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22:35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这条定的太模糊,什么算是同等条件呢。鉴于这种情况还是房东与你协商一致最为重要,否则房东可以很简单的提出一个过高要求,你无法接受,那你的优先购买权也就等同虚设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22:33
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没办法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22:33
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30条规定,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