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20:2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6 11:10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双方协商好的事情是不可以更改的,除非孩子的教育抚育费超出了当时的约定,比如孩子患病、以及有其他开支,严重超出了当时的预估费用数额,或者男方的收入降低、抚养能力下降,无力单独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了,这样的话,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负担方式,由对方支付部分费用。具体费用数额还要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消费水平,以及自己孩子的具体费用支出情况来综合确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6 11:05
正常情况下是应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履行彼此的义务的,如果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确实遇到了实质性的困难,那么首先应该选择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单方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6 11:06
离婚协议签署是经过双方协商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时男方经济能力确实很有限,目前无法承受,可以先与女方沟通,不成,再找民政局协调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6 11:13
并不太合理,也不可以,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的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现在要求单方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是不可行的,并且另一方也是不会同意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6 11:09
可以的,孩子归男方,女方必须要拿抚养费的,这是天经地义的。孩子是两个人的,肯定要两个人来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