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企业辞退,员工如何维权?辞退补偿款如何计算?协商不成走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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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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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07:37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应支付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五年,与用工单位合同期满,用工单位退还派遣单位。派遣单位合同未到期的,应当重新安排工作,等待重新派遣期间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工资报酬。派遣单位合同也期满同时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共支付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07:36
合同到期非劳动者责任 不在续签合同 用人单位需要付给补偿金 工作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 最多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