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还能被收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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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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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8 19:03
18岁是不能被收养的。
一、收养的基本条件
收养是一项法律行为,旨在建立非血缘关系的亲子关系,为无法获得适当家庭环境的未成年人提供新的家庭环境。因此,收养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被收养人必须是未成年人。
二、18岁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18岁是一个人成年的标志。一旦达到这个年龄,个体即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意味着18岁及以上的人不再属于被收养的范畴。
三、收养的意义与限制
收养的意义在于为那些无法获得亲生父母照顾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然而,由于收养涉及法律、道德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因此法律对收养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被收养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18岁及以上的成年人来说,虽然他们可能因各种原因需要家庭的支持和关爱,但法律并未将其纳入收养的范畴。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法获得帮助,他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寻找志愿者组织、社会救助机构或亲友的帮助,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综上所述:
18岁是不能被收养的,因为法律规定收养仅适用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来说,虽然他们无法成为被收养对象,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