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就医休息在家,现公司要求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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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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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3:25
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解除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超出医疗期的,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但应想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3:34
如果你不能再工作了,只能这样了,你不要提出辞职,让公司解雇你,这样你工作满一年可以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3:28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合同。超出医疗期的,符合规定的,可以解除,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纵横法律网 刘明明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3:27
如果合同期还未满的话,就可以问他要毁约的赔偿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3:30
用药先把病情控制住,让自己能恢复体力去上班,这样公司也不能说开除你,我朋友用尿毒灵现在透析都12天透析一次了,要是能彻底摆脱透析就可以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