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因劳动者患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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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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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16:00
尿毒症不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