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女方要求离婚,房产证名字是男方父亲姓名,请问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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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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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2 02:56
如果房产证上名字不是夫妻双主的,那么是无法分割的。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劳动所得的各项报酬,为一种工资性的劳动收入,包括工资、津贴、红利、房补、奖金性质等劳动收人
(2)生产、经营的收益;
劳动收人,也包括资本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受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受益。
(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所得以及发生在遗嘱继承和赠与中,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未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凡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2:57
要看房子是否是贷款房,如果是贷款房,而且贷款时婚后两人一起还款的话,那女方有权利索取一定补偿,如果房子不是贷款的,那女方应该没办法所有跟房产相关的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2:59
1、房子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除非你能证明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
2、即使能证明是共同财产,实践中房子一般也不会分给你,但是折价给你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3:01
房产证名字是男方父亲名字,该房产就不归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一般是对半分。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劳动所得的各项报酬,为一种工资性的劳动收入,包括工资、津贴、红利、房补、奖金性质等劳动收人
(2)生产、经营的收益;
劳动收人,也包括资本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受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受益。
(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所得以及发生在遗嘱继承和赠与中,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未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凡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3:01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男方出轨,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