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行为跟乙的死亡是有因果关系的 为什么,不认为这是缺乏结果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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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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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5 23:20
即便乙的死亡注定因执行死刑而死亡,但是乙的死亡是经过法律审判,并经法定程序执行,保证在当前法律框架内合法结束罪犯的生命。而甲没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去杀死一个将被执行死刑的人,即甲没有被法律赋予可以结束一个人生命的权利,这个权力应由国家机关去行使。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是符合我国当前犯罪构成理论。举个例子,一个罹患癌症的人将不久于人世,但没有人有权利去剥夺他的生命,推而广之,人必将死亡,是否人人都有杀人的权利,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
每日重点考点违法性构成要件之因果关系(5星考点)
1.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即将实害结果归属于某个实行行为。 2.条件说的因果关系: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合法则的因果关系:即实行行为合法则、符合客观规律必然地...
结果回避的可能性与因果关系
这属于“假定的因果关系”。甲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即使没有甲行为,由于其他原因也会导致结果发生。甲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例如,被害人的父亲张某在法警执行死刑之前,夺过法警的枪,将死刑犯击毙。张某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毕竟已经实施了这种行为,产生了危害结果,不能将其视为“任何...
合法则的因果关系
(5)如果甲、乙行为都没导致致命伤,但两个伤口流血,导致丙流血过多而死亡,甲、乙行为与死亡部有因果关系,成立既遂(重叠的因果关系)。(6)如果甲、乙共同过失导致丙死亡,甲、乙行为与死亡皆有因果关系,皆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通说认为不以共犯论处。(7)如果甲、乙各自实施过失行为,无法查...
甲拿刀子捅了乙的心脏,下一秒丙赶紧用枪发射子弹打中了乙的脑干(延脑...
解析:1、如果采取抽象结果观的条件说,甲、乙都主张“没有自己的行为,被害人也会死亡”,故甲乙的行为与死亡结果都不存在因果关系。2、客观归责理论认为,乙的行为没有在整体上恶化丙的状况,故丙的死亡只能归责与甲。3、按照合法则的条件说和具体结果观的条件说,乙的钻孔行为致使丙渴死,故乙的...
什么是结果回避可能性
1、结果回避的可能性,顾名思义,是指刑法上的危害结果是否可以回避,回避的可能性有多高。这往往是用于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时候运用的。2、经典示例:交通肇事罪中肇事者逃逸,而被害人死亡,判断是不是肇事逃逸而致人死亡。如果被害人头部颅骨碎裂,及时送医依然会死亡,则死亡就是没有结果回避的...
什么是结果回避可能性
结果回避可能性更常常被称为结果避免可能性,往往在刑法中常常运用。即指某个危害行为结果的发生又是否与你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你不这样做就不会导致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是充分必要条件。当一个危害结果即使是做了本应该要做的事却仍无法避免这就是不具有结果...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选项说法错误。构成不作为犯,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作为义务,二是有作为能力,三是有因果关系,即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或者说存在结果回避的可能性(正是由于行为人的不作为才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出现),这在理论上也被称之为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本案中,“即使将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