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民政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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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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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07:24
瑞安市民政局设有多个职能科室,负责不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协助、内部协调、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卫保密、提案信访、宣传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此外,它还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规章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以及计划编制、财务监督和固定资产管理等职能。
行政审批科专司民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包括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福利企业和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受理决定,组织现场踏勘和审批,送达和制证审批结果,以及代理诉讼事务。
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负责乡、镇设立、更名等工作,处理县乡间交界和地名规划,审核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地名标志,以及地名资料编辑和地名图志编纂等事务,同时承担市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优抚安置科负责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军人安置工作,包括评定伤残等级、烈士称号审批,优抚对象的优待和抚恤*执行,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以及军队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等。
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科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改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推进社区建设,并参与老区扶贫工作。
社会救济与福利科负责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和社会捐赠管理等事务,以及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老龄办则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组织协调、年度计划执行和各项老龄工作,协助社区老年服务,并处理市老龄委交办的事项。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则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以及对全省性和涉外社团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合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