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2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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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6 13:32
澧县一个对含锌废渣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符合国家当前提倡的循环经济理念的企业,却被临澧村民投诉其污染了饮水和生产。工厂是否合法生产,污染是否存在?近日,记者赴临澧、澧县对此事展开调查。村民投诉:怀疑工厂生产污染了堰塘水质
1月14日,记者刚到临澧县九里乡九里村二组,七八个村民马上就从家中奔出来,带记者参观组里最大的堰塘——水域面积4亩多,灌溉下游20多亩农田和棉花地,也是周边60多个村民的饮用水源。记者看到,堰塘的水又浑又黄。“2007年建厂的时候塘里的水清亮,可以烧水做饭,现在是浑的,还有一层黑幔子,都是隔壁厂子飘来的烟把水搞坏了。”村民黄华带记者来到家中,指着罐装饮用水说,因为怀疑塘坝里的水被污染,不少村民都买水喝,还有村民担心井水也被渗透污染,宁愿到1里外的地方挑水回来做饭。
九里村村支书郭绪金告诉记者,他以村委会的名义向乡政府反映过,临澧县环保局的人也来过,但是村民们投诉的星星社会福利铸造厂建在与九里村一路之隔的澧县大堰垱镇涔南村。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应属澧县环保部门管辖。
厂方解释:项目通过了环评 生产线有7次改动
澧县星星社会福利铸造厂厂长王晓波向记者出具了企业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并提供了一份2007年11月市环保局对企业废渣回收生产次氧化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市环保局对报告书的批复为: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并要求注意解决配套建设生产区雨污分流系统和冲渣水循环系统、必须配套建设布袋收尘室、回转窑尾气经收尘后有组织排放等环保问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澧县环保局负责。
王晓波说,2007年4月扩建这条氧化锌生产线后,因经营形势不好企业一直“停停打打试生产”,生产原料和模式做了调整,生产线陆续改造了7次。
环保部门:未遵照环评批复 马上停产整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试生产3个月确实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在这3个月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试生产。试生产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记者的来访,澧县环保局法制股表示,该厂严格按照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施工。市环保局项目科则回复,该厂不具备试生产条件,2009年9月曾对其下达过停产整改通知。1月15日,市环保局项目科对该厂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项目上了一部分污染防治措施,但没有按照环评报告以及批复要求配套落实;并且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而改变生产工艺和主要原材料。日前,已要求其于1月20日停产整改。
对于村民最关心的堰塘水质问题,澧县环保局和临澧县环保局将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该厂的生产排水以及附近堰塘、水井进行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