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2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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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05:09
专项审计报告的编制要求如下:
1. 说明部分: 报告应明确委托方(被审计企业)的名称和审计目的,同时阐述会计责任、审计责任以及审计所依据的法规。
2. 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以及经营范围。简要概述项目的概况。
3. 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提供项目申报时间、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和资助金额、方式。同时,列出项目总投资额、创新基金的使用详情,以及合同中规定的经济指标。
4. 合同执行期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分析资金到位、支出情况,以及项目销售收入、成本、缴纳税金、期间费用和实现利润的具体数据。
5. 报告附注: 包括会计*的解释、适用的税种及税率,以及对主要财务指标的注释。
基本要求包括:审计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由两位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事务所公章应完整;提交的报告必须为原件,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确保每页齐缝章或专用章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