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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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4:20
中国扶贫基金会机构章程(200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1. 本基金会中文名为中国扶贫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缩写CFPA。
2. 作为公募性质的基金会,接受全国及海外的公众募捐。
3. 宗旨:扶持贫困群体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素质,实现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原始基金由组织和企业捐赠。
4. 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7. 业务范围包括接受捐赠、开展扶贫活动、资助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紧急救援、人才培养等,以及提供咨询服务和参与公共事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8-10. 理事会由5-25名成员组成,理事任期4年,可连任,理事资格需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过提名和选举产生。
11-12. 理事会行使决策权,包括制定章程、选举领导等,会议有严格规定和重要事项的决议要求。
16. 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财务,任期与理事相同,由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等选派产生。
第四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29-33. 基金会收入来源多样,财产使用需遵循法律,接受监督,捐赠明确用途的按协议执行,未明确的可依法拍卖。
34-36. 财产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捐赠、管理费用和工作人员薪酬等,重大募捐需备案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第五章 终止与剩余财产处理
47-50. 基金会终止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剩余财产用于公益目的,或捐赠给性质相似的组织。
第六章 章程修改
51. 章程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52-54. 章程于2005年4月4日通过并生效,解释权归理事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缩写CFPA)成立于1989年3月,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是对海内外捐赠基金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