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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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3:13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监事会,它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由会员大会*团主持,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工作报告、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等,重要决议需要达到一定比例的会员代表出席并过半数通过。
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构成,其中非会员理事由*委派。理事们需满足一定条件并行使诸如筹备大会、执行决议等职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常设决策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非会员理事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决议、制定工作计划、批准预算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长认为必要时可召开。
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负责章程和决议的监督,列席理事会会议,审查财务报告,并有权决定监事长的任免。监事同样需经过选举产生,且不得与理事兼职。
协会的最高领导人,如会长、副会长,需满足民政部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在证券业内具有影响力和良好声誉,通常需要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对协会工作的热爱。
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十六年来,协会认真贯彻执行“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在中国*的监督指导下,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切实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反映行业意见建议、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行业自律组织的应有作用。截至2007年7月1日,协会会员总数共计29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