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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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10:07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一百零九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第一百一十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一十一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