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怀孕取保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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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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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04:45
如果是要取保候审就是需要交钱的。不管她是因为怀孕或者是其他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都需要交钱,而缴纳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数额通常最低都是1000元。具体要缴纳多少,就要根据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况,还有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来决定。
要交钱。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最高是多少没有规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人民*。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交纳保证金。
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因此,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并且这场交通事故可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而怀孕的孕妇需要被取保候审,那么通常都是需要交钱的,而取保候审金的交钱数额起点都是在1000元。但是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还要根据实际交通事故和经济发展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