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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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8 14:18
问:你好,我相问一下,没领结婚证的,女方怀孕了有了孩子,男方不要孩子,彩礼钱应该退还吗?在他们当地办了酒席就是结婚了。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若已经结婚,彩礼一般不退还。人民法院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时,应将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列为原、被告,如果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并非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人民法院可以将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列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中,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财物的,应从附条件赠与的角度考虑,不能适用上述有关彩礼的司法解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