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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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9:46
涉嫌欺骗劳动者,可以要求该仲裁员回避。
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提出鉴定劳动合同签名真伪,按照谁主张追举证的原则,应当预交鉴定费,之后参照诉讼费用分担的原则,按过错原则分担。仲裁员询问劳动者是否鉴定,是向劳动者进行鉴定要求的确认,但费用3.4万纯粹是无稽之谈,属于故意夸大额度,有恐吓劳动者放弃鉴定之嫌,可能影响案件公证裁决,可以向仲裁委员会主任反应,要求该仲裁员回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沪司规(2016)1号
附件1:上海市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9:42
骗你的,签名鉴定也就几千,且如果是主张的是正确的,由对方支付,不过你先垫付,如果你说清楚点,我在跟你看看这个鉴定举证责任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