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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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5 20:49
国美创始人黄光裕的刑期调整
今天,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黄光裕在服刑期间展现出显著的悔过表现,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因此将其有期徒刑削减11个月,新的刑期将至2021年2月16日。原判的附加刑,包括6亿元的罚金和2亿元的个人财产没收,保持不变且已缴纳。裁定生效后即刻实施。
黄光裕曾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财产没收。他自2008年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之后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2012年他曾减刑10个月,2015年因其监狱改造表现优秀,又被建议减刑一年。
黄光裕在1987年创立的国美电器,凭借上市和财富积累,使他在2004年成为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榜首。然而,他的商业帝国在2008年因犯罪行为遭受重创。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减刑案件的审理过程会公开透明,法院会在立案后五日内公示相关材料。这一规定确保了司法公正和罪犯改造的监督。
在这次减刑公示中,黄光裕的案件与其他43件涉及不同罪名的服刑人员案件一起,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