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房晚了一天交电费,违约金怎么那么高,怎么计算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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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4:17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不含违约金)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不含违约金)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不含违约金)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4:18
拖欠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日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具有违约金的比例,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来确定。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