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合同改变日期算不算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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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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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2:55
你好!
经济纠纷合同改变日期属于篡改不属于伪造。因为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变更,只是日期的篡改。
如果是书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生效后,篡改和造假的部分是无效的,仍按原合同执行。
如果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篡改和造假,致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那么合同无效,可以申请撤销。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追问婚姻之间男方在外面借款我不知道,现在有人起诉我连带关系,我已经离婚了,还带一个13岁孩子,我以前房子全部他拿去抵押贷款,现在也让银行卖掉,我现在打工带孩子寄住在弟弟家,请问热心人这种情况*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