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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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7:55
法律分析:不一定,分情况。首先要看借款目的,如果借款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则需要一起承担;再者要看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如果借款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的意思表示,则需要一起承担;如果只是一方出于自己的需要而实施的借款,则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