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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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4:33
私有财产的核心特征在于使用权、收入独享权以及转让权的拥有,这是现代经济学对个人产权的基本理解。产权明晰,即意味着这些权利应当明确地归属于个人。当我们谈论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时,实质上是指这“三权”未能具体落实到个体手中。尽管从国家层面,如“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全民)”这样的定义在法律上似乎明确,但在经济学视角下,这种界定缺乏实质性的权责划分。
如果财产的所有者无法在法律的保障下自由行使使用权、收入独享权和转让权,那么无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如何定义,其产权都无法被认为是明晰的。许多经济学者在探讨国有资产的管理策略时,如各种运营模式和代理机制的设计,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三权”的实际落实,这使得他们的讨论更多停留在理论层面,而非实质性的产权构建。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