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合伙撤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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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47
这个属于合伙企业法上面的一个退伙问题
该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你们的情况因为没有在此之前签订合伙协议,所以目前只能协商解决!但是退伙乙方必须得承担相应的费用!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47
其实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因为你全额还他,好像很合理,其实也很不合理。
因为做生意可能会亏,如果亏了,他要你全额给他,你肯定不愿意。再说是她主动提出的,他不*也受牵连,你要把烂摊子顶下来。但是如果生意赚了,你要他走,给他全额,他也不走。
现在他不干了,损失的人是你,你自己把握你的利益吧。最多一拍两散,把生意让给其他人,拿到钱,一人一半,或者直接不干,大家一分钱都拿不回。
利益要自己争取追问但是还没有正式开业,就已经提出撤资..
追答就算没有开业 也会有支出的吧,你说你没钱给全额,看他的反应,自己觉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48
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