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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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2:23
合同法对于履行时间适当一般是由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好的,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时间之后也可以对这方面进行补充,写一个补充合同。因为履行时间是合同上面的必须条款,所以必须要有。
一、合同法履行时间适当是指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履行适当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对方违约后还能继续履行合同吗
对于对方能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主要看守约方当事人怎么看,如果守约方当事人明知对方违约的行为,没有及时提出,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代表着守约方自愿承担这部分违约的责任,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并自担此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如果守约方不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一点我国相关法律也是允许的。
所以说,对于对方违约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这一个问题的选择权在守约方。
合同法对于履行时间的规定非常严格,对于履行时间表明不明确的情况需要双方再次协商约定时间,否则就应按照有利于合同顺利进行的时间进行履行,因为合同对于双方来说并不是惩罚性的签订而是互利性质所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