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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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0:50
刘翔状告滴滴出行侵犯肖像权,索赔126万元今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平台通报了一起案件,焦点在于前奥运冠军刘翔指控滴滴出行运营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刘翔以未经许可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六幅肖像图片,用于宣传#刘翔退役了#的相关内容为由,将滴滴出行告上法庭,索赔总额高达126万元人民币。
刘翔在诉状中指出,2015年4月,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在发布一条关于其赛跑成就的微博时,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刘翔肖像作为配图,并借此机会介绍其软件服务。刘翔认为,滴滴出行的这一行为未经许可,商业意图明显,可能导致公众误解他与滴滴出行存在代言或合作关系,这对他个人的公众形象造成了损害,因此坚决要求删除侵权链接和图片,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具体结果还需等待法院的判决。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肖像权保护的关注,也引发了对于企业如何合法合规使用名人肖像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