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2:0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45
1、普通兵又称义务兵。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慕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2、兵种待遇
普通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间没有探亲假。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探亲的(通常为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的),但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
普通兵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
3、服役期限
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普通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
1955年颁布的第一部兵役法规定:陆军、*军为3年,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军舰艇部队4年,海军舰艇部队5年。
扩展资料:
普通兵退伍福利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六)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七)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考资料:普通兵_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45
这就看你所属的部队性质,就拿我的部队来说。我的部队山地步兵旅,大多数都是步兵。那就是普通兵就是步兵。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46
就是普通的军人,不是特种职业,不在特殊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