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2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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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5:50
1、根据财政部授权,就地做好经常性中央财政监管工作。
2、根据财政监管的要求,每年由财政部统一布置或专员办自行开展重点事项的例行检查。
3、根据财政部指示和当地实际情况,随时开展专项检查。
4、承担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监管工作。
5、承担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工作。
6、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7、调查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 1、负责研究草拟山东专员办财政监管发展规划及措施,参与年度各阶段的工作研究布置并负责检查督导和验收审核,起草山东专员办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会议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编发会议纪要;
2、负责研究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3、负责研究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山东专员办处室岗位责任考核、信息考核;
4、综合管理山东专员办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山东专员办与外部各方面的关系;
5、负责山东专员办宣传报道,负责编写《工作简报》、《专题材料》等,组织开展财政监督理论调研,承担财政监管综合性报表的汇总上报和内部考核,搜集整理、储存和对外提供公共财政监管综合性数据及典型案例;
6、负责公文及机要文件收发、运转、立卷、归档、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的开发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建设,牵头负责山东专员般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人事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公务员考核、调配、任免、奖惩、学习培训、聘用人员管理及党务、纪检、党团等工作;
8、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及预、决算编制等事项;
9、负责业务审理及各类监督检查的跟踪回访工作,检查和督促各类检查处理决定的落实执行;
10、负责机关服务中心的行政财务管理及业务指导监督;
11、受理并组织查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
12、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研究和拟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2、负责对中央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进行日常监管和中央预算收入对账工作;
3、承办政策性退税(退库)和中央级罚款收入代收代缴手续费审查、审核工作;
4、负责中央级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监管工作;
5、负责中央非税收性预算收入的监缴和征收管理工作;
6、负责国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
7、负责中央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分析,并对分管范围内财政监管业务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解答分管业务范围内财政监管政策问题,建立和完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财政监管基础资料档案库,负责完成财政监管的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分管范围内有关信息的编写,及时向办公室提供信息调研稿件;
10、受理并组织查处分管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事宜;
11、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研究和拟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2、负责承担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的日常监管工作;
3、负责除国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金融证券保险机构以外的中央驻鲁二、三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监管;
4、负责监督管理中央财政资金(包括转移支付和财政专项拨款)的申请、拨付、分配、使用、资金效益情况;
5、负责企业破产费用预案的审核;
6、负责对国家储备商品数量及贷款贴息情况的审核监督;
7、负责中央财政资金支出分配使用情况的调研分析,并对分管范围内的财政监管业务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解答分管业务范围内财政监管政策问题,建立和完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财政监管基础资料档案库,完成财政监管的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的编写,及时向办公室提供信息调研稿件;
10、受理并组织查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
11、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研究和拟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2、研究和拟定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抽查的有关制度办法,参与研究整顿会计秩序,组织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
3、建立对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财务事项的日常监管机制;
4、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金融行业除外)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其银行账户的审核审批及年检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6、对业务范围内财经秩序和财政管理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和加强日常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财政监管基础资料档案库,完成财政监管的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的编写,及时向办公室提供信息调研稿件;
8、受理并组织查处分管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研究和拟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和调研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2、负责对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下称“三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财政监管,对“三会”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预、决算进行审核监督;
3、负责中央直属商业性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及财务监管;
4、负责各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及财务监管;
5、负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收支、资产处置及财务情况的监管,并对监管范围内财政监管业务进行调查研究;
6、负责对中央驻鲁金融企业附属单位的财政登记和财政监管工作;
7、负责金融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8、负责解答分管业务范围内财政监管政策问题,建立和完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财政监管基础资料档案库,完成财政监管的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的编写,及时向办公室提供信息调研稿件;
10、受理并组织查处分管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
11、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