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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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1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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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1:10
*刑事申诉案件有:
1.不服人民*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和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法律依据】《人民*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
人民*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