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30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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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30 10:09
附加刑可以没有主刑,独立适用。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剥夺*权利可以单独适用,罚金可以单处或者并处,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