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的生产日期标示要求日期和贮藏说明标示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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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30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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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1:00
1. 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贮藏说明是消费者关注的重要信息。根据GB7718-2011标准,当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物或容器表面面积超过35平方厘米时,必须确保日期相关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小于1.8毫米,以确保清晰可见。
2. 2020年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的标识要求。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第7条,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以提高可读性。
3. 食品生产日期的标示方式应遵循特定的计算规则。例如,如果某豆奶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21年1月3日,保质期为12个月,那么以生产日期为起点,该豆奶的最后有效日期应为2022年1月2日(仍在保质期内),而过期日期则为2022年1月3日。如果以生产日期的第二天为计算起点,则最后有效日期为2022年1月3日,过期日期为2022年1月4日。这种标示方法有助于消费者准确判断食品的新鲜度和食用期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1:00
1. 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贮藏说明是消费者关注的重要信息。根据GB7718-2011标准,当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物或容器表面面积超过35平方厘米时,必须确保日期相关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小于1.8毫米,以确保清晰可见。
2. 2020年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的标识要求。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第7条,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以提高可读性。
3. 食品生产日期的标示方式应遵循特定的计算规则。例如,如果某豆奶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21年1月3日,保质期为12个月,那么以生产日期为起点,该豆奶的最后有效日期应为2022年1月2日(仍在保质期内),而过期日期则为2022年1月3日。如果以生产日期的第二天为计算起点,则最后有效日期为2022年1月3日,过期日期为2022年1月4日。这种标示方法有助于消费者准确判断食品的新鲜度和食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