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30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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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9:32
区别:(1)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以*罪论处。(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罪论处。(3)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罪论处。加重处罚的情形:(一)*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9:32
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罪论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9:33
一个是违背妇女意愿 一个是双方都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