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9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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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6:52
房租拆迁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来讲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家庭能够被拆迁,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应该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件羡煞旁人的事情,而这种事情也时常出现在各种影视作品和网络段子里面,表示的是某个穷苦的家庭经过拆迁二变得非常富裕,这些都代表的是房租拆迁在现如今人们心中的地位。但是其实真正的放到现实生活中来看,拆迁能否致富也是分情况分地区的,比如首先在大城市里面由于城市建设扩充的原因进行拆迁,又或者是高铁建设道路建设机场建设学校建设等各方面的建设需要拆迁的话,一般都能够很大的补贴,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确实可以称的上致富了。
但是如果是普通的农村由于集体拆迁或者老旧房屋进行拆迁的话,那么一般只会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不可能会像上面那样给予一笔很大的财产给予被拆迁的家庭。而在上面所说的那种情况中,可能有的时候一个拆迁赔偿款就高达了几百万,这么一大笔钱财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非常多的了,但是有些家庭却狮子大开口嫌给予的补偿太少想要索取更多,又或者是对钱不感兴趣对老房子有所留恋不想拆迁,那么这个时候这些本来要进行建设的工程可能就要进行耽搁或者是重新进行规划,一般都不能进行强拆。
但是在陕西榆林却发生了一件房屋被强拆的事件,而且是在夜里面被偷偷的进行强拆,目前该房屋已经全部被拆除,只剩下一个大门面伫立在废墟之中,而对于此做法当事人是非常的愤怒的,而作为普通群众听到强拆房屋的这件事想必也是极其愤慨和震惊的,那么关于这件事当地政府是如何回应的呢?
对于此事件,榆林市拆迁办副主任表示此时与政府部门没有关系,责任完全在于施工方,是施工方没有分清应拆建筑导致的误拆,而对于如何赔偿,该副主任表示对于房主表明的恢复建筑其认为应该不可能,并且也有所浪费,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双方坐下来进行慢慢协商,商讨赔偿事宜从拆迁办的回应中可以看出该事件是施工方没有看清应该拆除的建筑而发生的误拆行为,但是真相到底如何谁也不清楚。而据相关负责人其建筑是处于当地的一项道路工程的规划之中,目前附近的十余户人家均已同意搬离和拆迁,目前仅剩下两家没有签字同意。而对于误拆事件,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表示当晚拆迁的时候其没有亲临现场进行指导,交由施工队自己进行处理,而施工队确实没看清房主的5号房屋,因为5号房屋作为不拆的建筑在两年之内他们动都没有动,目前的做法就是等待该房主提出要求,实在不行只能走法律途径,接受法律的判决结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6:52
在原宅基重建,并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6:55
应制定强制政策,反被强制拆迁的应顶格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6:54
在原地盖上新房子。这是最好的赔偿方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16:57
这件事的曝光是因为一位姓张的先生,具体的情况如下,“夜里偷偷摸摸拆我的房子,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一月,至今多个政府部门均称不知情。”榆林市民张先生反映称,10月24日晚,有人拆除了他家位于航宇路市民大厦东侧2层房屋,现在只剩大门,其余均被推倒。11月17日中午,榆林市拆迁办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经过核实,系负责拆房的施工单位出现“误差”,也就是说拆错了。
并且施工方相关负责人李某表示,那天他没去现场,施工人员黑天半夜的不知道5号房子藏在里面,没有门窗很难分清。“施工那天晚上我没去,那些给我说的,既然已经拆了,错了就错了, 如果我知道5号房子没有搬迁的话,我也不可能拆,我们也不知道5号没签字,二年了动也没动。” 李某说,现在如果房主要求重建房子,只能走法律渠道,法院判该承担什么就承担。
并且就在早前报道中说过:补偿未谈拢房子却被拆,榆林市拆迁办:施工单位拆错了。榆林拆迁办表示:“我办拆迁流程一般为:1、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被征收人申请移交房屋,向我办移交钥匙、房产证、土地证并清空水电费及个人所有财产,需双方签字确认;3、我办对已移交房屋进行拆除工作。”
对于这种情况,航宇路办事处武装部长许智泉表示,该项目是市上的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商的剩下10户左右,让榆阳区来继续开展征收工作,现在还有两户人家没有签字,其余均已签字确认。协商多次但未能达成一致,下一步如果还不能协商妥的话,不排除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律的框架和许可范围内,申请强制拆除。“规划的这是一条市政道路,从2018年耽搁至今,每天去市民大厦办事人员众多,早日开通也方便市民出行。”
具体的情况就是这样了,对这件事我觉得他们都有责任,只希望他们能够早日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