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委托加工物资,请问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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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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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4:39
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做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月末做应交消费税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结转税金及附加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