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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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4:28
非法交易珍贵濒危物种,再审判决揭示法律严惩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9月24日作出了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再审刑事判决,针对林建平、刘世坤与余泊桦三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案件进行了审理。该判决源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原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在2019年11月28日被推翻。
林建平、刘世坤和余泊桦分别因各自的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余泊桦在自首后得到了酌情轻判。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同时附加了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原审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限的处理上存在瑕疵,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得到了部分采纳。
林建平被认定为主犯,余泊桦为从犯,自首情节为他们减轻了刑罚。再审过程中,法院对原判决进行了细致审查,对法律适用错误的部分进行了纠正。最终的终审判决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行为被视为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而缓刑考验期则根据刑种确定,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此次判决不仅彰显了我国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坚定立场,也明确了法律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严惩态度。判决书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确保了法律适用的严谨性。同时,刑事诉讼法的审判监督程序在再审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这次案件的处理,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导,再次强调了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