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死后有哪些钱可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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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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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4:59
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农民丧葬费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标准为标准,计算总的丧葬费。详细的丧葬费用包括以下几点: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章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丧葬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是:
参加社保缴费的职工或者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丧葬费。丧葬补助金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一般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即当地社平工资×6。通常情况下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没有直系亲属的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
丧葬补助金的领取流程有:
1、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印表格,出具回执,通常在一个月后将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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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