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9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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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30 04:18
涉外离婚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当事人在国内有住所的,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人民*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委托使领馆代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八项 人民*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