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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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1:03
要看项目性质。一般房建、开发、市政、道路等需到住建局招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企业或直接发包、直接备案确定中标人。国家重点项目一般在地方*大项目确定中标人。*采购医疗采购公采购,学校公采购等需到财政局采购确定中标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每个地方并不完全是这样,因为地方*因特殊原因为由等导致这一快有监管真空。但遗留问题很多比如在大项目招标后期很难施工许可,也有即使了施工许可住建局不认可,也有地方领导做工作地方建委认可,省里监察不认可等)在采购确定中标企业都是采购类,不需要施工许可。首先如果你是施工就不应该在采购招标,如果非国家重点项目应该在住建局招标,在住建局施工许可。鉴于你的情况有两种方法施工许可。一、到住建局重新招投标。二、如果有*会议纪要什么的找找住建局领导看会研讨看能否给予通融(很难行得通)。建议第一种方法,少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