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1 14:4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刑法规定了特殊防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如*你所说的过程现场情况,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情节,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不是这样或有出入,那就属于“防卫过当”了,需要负三年以上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此已作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如果是这种情况,这属于特殊防卫,不构成防卫过当,您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