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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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2
很简单,你怕过时效,可以委托律师负责,你这种案子不复杂呢,估计2000-3000就搞定啦。
至于你一直关心的仲裁时效问题要分两方面:
1,补交保险,不管是几月几年后都可以申请补交的,这个不管是单位错还是你的过错离职都可以申请的。
2,双倍工资赔偿,这个只能在你与单位“书面结束劳动关系“那天开始+60天内申请仲裁,趁现在没过期的赶紧,但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我详细解释给你听吧。
你07年6月-09年1月在公司工作,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说法是新劳动法才有的,意思就是2008/1/1之前的劳动关系是不能申请双倍工资的,新劳动法严格地来说:按第四十七条规定,你要申请补偿金也是从2008/1/1开始计算的(但你仲裁的时候不妨从入职时开始算,因为仲裁员每个人对这个的理解都不同,这就是新旧条文交替期的肓点)。那你可以申请双倍月工资的赔偿期限是:08年2月-09年1月之间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就是: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好,理清你的劳动关系后,再来看是你要提出离职还是公司通知你离职,两种情况又不一样。
1,你提出离职,按劳动法第47条规定办,你可以得到2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
2,公司抓到你把柄说你不能胜任那个岗位,或者算计了你让你签了什么你自愿离职的协议,你怕是得不到任何赔偿了。但是要是公司无理由让你离职,你可以申请的赔偿如下:
1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代通金1个月薪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3补交保险
4加班费
5未付的工资
6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月薪计算,不满半年算一年。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按双倍计算。
虽然法律依据是这样,但你可以尝试申请从入职开始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估计仲裁会
仲裁法的效力先是调解,二是仲裁,三才是诉讼,你调解无效的话还是要提请仲裁的,尽量不要浪费时间的好。你可以单位不讲信用的理由(拿出事举例),不接受调解就是要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2
能确定的一点是,肯定没有过仲裁时效。
第一、有关双倍工资,因为违法状态一直持续,不可能有过时效的问题。
第二、你与公司劳动关系如果已经终止,那么有关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从终止那天起算,往后一年,此处应当以你离开公司之日为起算点。
第三、你向仲裁委员会或者调解机构主张开始,时效便中断了,你主张之日起算,再往后一年时效。
所以,你的案子绝对没有过时效,你不用担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3
能确定的一点是,肯定没有过仲裁时效。
第一、有关双倍工资,因为违法状态一直持续,不可能有过时效的问题。
第二、你与公司劳动关系如果已经终止,那么有关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从终止那天起算,往后一年,此处应当以你离开公司之日为起算点。
第三、你向仲裁委员会或者调解机构主张开始,时效便中断了,你主张之日起算,再往后一年时效。
所以,你的案子绝对没有过时效,你不用担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3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