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供取保候审保证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3 23:04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7:21
要提供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7:15
根据法律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犯罪嫌疑人所犯案件无牵连,即不是共犯,从犯。也不是上游犯罪和下游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