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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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5 23:49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有:二手房购房合同、二手房购房发票、二手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过户手续1、查询房源、发布房源。
2、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买方带定金、身份证明等,二手房买卖契约5份。
4、办理贷款手续:买方准备贷款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买方资料,包括,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收入证明、已婚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原件、配偶户口本原件、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原件。
卖方资料:卖方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若卖方有未成年人,需承诺公证书。若需提前还贷: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卡、房产抵押合同产权证及土地证。
5、办理交易过户:(产权过户时间为一周)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
6、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7、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钥匙交接,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