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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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09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14
杀死自己,砍死丈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05
报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后,到市社会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就好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8 17:07
宝宝六个月了,跟他爸爸合不来生活经常打架大吵,我想把宝宝放到福利院去,一个月多少生活费?我不想给小孩给他,自己的父母60了带不了小孩。可以吗???